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须知
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有关政府机关在线申请获取政府信息。有关政府机关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,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作出答复,申请人可以通过“查询码”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。政府机关在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一、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二、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三、不属于被申请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四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;
五、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六、如需书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,请点击下载《
平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填写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(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)。
七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,联系地址为:山东省平邑县西环一路中段县政府大楼,信息公开电话:0539-4211087。县政府各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