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;负责财政、税务、审计、监察、编制、武装、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县财政局、县监察局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县国防动员委员会。
联系县审计局、县国税局、县地税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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